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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件吊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求

  武汉大件吊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求:

  (1)大件吊装前必须编制“大件吊装作业指导书(安全技术措施)”。

  (2)“大件吊装作业指导书(安全技术措施)”必要时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,作业前应进行交底。

  (3)大件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吊索、吊具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,确认吊索、吊具的安全性能。

  (4)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,起升钢丝绳应保持垂直;各台起重机的升降、运行应保持同步;各台起重机承受的载荷一般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%。

  (5)大件吊装作业应按以下试吊步骤:

  ①重件提升地面20—30cm,停留10分钟;

  ②重件提升高度2—3m,停留5分钟后下降至地面20—30cm;

  ③各专业操作人员再次对起重机构的制动系统、起升钢丝绳、吊具索具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。

  ④大件吊装运行时,各工作机构应平稳起动,低速匀速运转。

  (6)有下述情况之一时,起重操作手(司机)有权停止操作:

  ①设备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。如制动器、安全装置失灵;

  ②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;

  ③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;

  ④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;

  ⑤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。

(7)大件吊运过程中,重物上禁止站人,重物和吊臂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穿行。